外逃8年,“红通人员”周权回国投案

发布时间: 2023-08-20 点击数量:0

中宏网8月11日电 8月9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辽宁省追逃办和大连市纪检监察机关不懈努力,“红通人员”周权回国投案。

  周权,男,1960年8月出生,原系大连远洋运输公司派驻某公司办事处主任,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犯罪,2015年3月外逃。2016年5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办案机关已依法查封冻结其涉案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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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追逃办负责人表示,周权回国投案是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持续开展“天网行动”的重要成果,再次证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外逃永远没有出路,主动投案才是正途。我们将坚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不让外逃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据了解,红色通报(简称“红通”)是最著名的国际通报,俗称“红色通缉令”,由经办国国际刑警中心局局长和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秘书长共同签发。对所通缉的人员实施拘捕并进行引渡的通报。它是应特定国家中心局的申请,针对需要逮捕并引渡的在逃犯作出的一种通报。一般对外逃人员发出红色通缉令。具体又分为要求对逃犯进行起诉的红色通报和要求逃犯服刑的红色通报。逮捕证或者判决书是申请国在申请红色通报时须提交的必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1984年9月,国际刑警组织第53届大会通过表决接纳我国为其正式成员,同年11月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在北京正式成立。据统计,1984年以来,通过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共发出红色通缉令近400份。目前,中国发出的红色通缉令,绝大多数的通缉对象都是经济犯罪与职务犯罪,暴力、毒品等犯罪只占其中极小的一部分。

  红色通缉令的有效期是5年。期满之后没有抓到犯罪嫌疑人,可以再续5年,直到抓住为止。只要犯罪嫌疑人在逃,红色通缉令就会一直发挥作用。

编辑:韩鹏飞
审核:吴娜